`
varsoft
  • 浏览: 2439555 次
  • 性别: Icon_minigender_1
  • 来自: 上海
文章分类
社区版块
存档分类
最新评论

程序员读懂“新劳法” 敢问公司“谁怕谁”(1)

阅读更多

版权声明:原创作品,允许转载,转载时请务必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版、作者信息和本声明。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。本文地址:http://tech.it168.com/m/2007-12-28/200712281643993.shtml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" />

写在前面的话

劳动法是保护劳资关系中,处于劣势地位的劳动者利益的法律。新劳动法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st1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smarttags" /><chsdate year="2008" month="1" day="1" islunardate="False" isrocdate="False" w:st="on"><span lang="EN-US">1</span>月<span lang="EN-US">1</span>日起</chsdate>就开始实施了。新法出台之后,更是为缓和劳资关系,维护劳动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。程序员作为劳动者一方,自然也在被保护之列——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薪水和时间的规定、无固定期合同签定的门槛大幅度下降等都是与我们切身相关的点。街上对HR人士的劳动法培训铺天盖地,几经培训之后,这些家伙估计都已熟读劳动法,学会如何站在企业角度动作新劳动法了。与此相对,作为劳动者的程序员工作繁重之余,没太多时间细读劳动法,如果再对HR和公司要采取的手法不太了解,会不会吃亏?

LeoITPUB.NET编辑之邀写了这篇文章,本文力求 “讲原则、举实例”,帮大家解读劳动法中与我们最密切相关的几部分。

企业知情权在法律上确立,程序员说谎成本提高

相信如果足够长,每个人都会在自己的职业路上遇到过些挫折、走过些弯路,比如:几个月没找到合适的工作,致使工作经验有断档等、因绩效不佳而被裁员等。

求职时,为了能打消我们应聘公司的顾虑,很多人把职业经历写的全部连续(其实之间有几个月或者1年的中断);虚构离职原因;更有甚者,用假文凭、假学历、假身分应聘。大家都有侥幸心理,如果面试时能不被发现,只要我们入职后好好干就会万事大吉。

新法实施后,员工在试用期里就会签定劳动合同,同时如果工作满一年后企业决定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,那也要付给劳动者1个月的薪水,这导致了企业用人成本、裁员人成本增加很多,直接后果就是招聘时会越来越慎重(背景调查、学习查真伪在入职时是少不了的),同时,如果企业有意请劳动者离开,首先会考虑用不花钱的方法——劳动者有无提交虚假信息。

例如:如果H公司想让员工A走人,又不想赔偿。那么先查A的学历真伪,再查到H公司之前员工A的职位、工作时间,看这些是否与A写的简历相符。如果有一点对不上,比如假学历、假职位或者假工作经历,那企业会用劳动法相关规定认定与A签定劳动合同无效,即A损害公司知情权(第8条)隐瞒真实学历、工作经历等,后以欺诈手段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(26条第1款劳动合同无效条款),请员工A走路且不付赔偿。

新法中,第八条谈了关于知情权,内部如下: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,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、工作条件、工作地点、职业危害、安全生产状况、劳动报酬,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;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,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。第二十六条谈及劳动合同无效,其中第1款如下: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。

如果08年以前劳动者在学历、工作经历中作假相对容易过关的话,那么新法实施后,在学历、身份、工作经历方面作假,则会导致极严重的后果——劳动合同无效、被解聘、拿不到赔偿。

Leo出招:

程序员对策——要么极聪明地说谎,要么只说实话

相信每个人都多少说过谎,感觉应该是:要用下一个更大的谎掩盖上一个谎而到真相被发现。所以,在学历、工作经历上,我们给程序员的建议是:只说实话,这样成本最小。即不会让自己很尴尬,也不会让别有居心的人得逞。毕竟,公司只是雇了我们的人,用我们的能力,而不是要用我的学历、工作经验充门面的。

相关文章

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

程序员读懂新劳法敢问公司谁怕谁”(1)

程序员读懂新劳法敢问公司谁怕谁”(2)

程序员读懂新劳法敢问公司谁怕谁”(3)

职业发展顾问Leo

分享到:
评论

相关推荐

Global site tag (gtag.js) - Google Analytics